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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创业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信息发布者:南油村委会
    2017-05-14 14:35:38   转载

    1.新形势下,我市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到2012年,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农村经济更加繁荣。农业发展方式明显转变,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水平全面提高,农村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对农村发展的支撑力显著增强,非农从业人员比重达到85%以上。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0%以下。2007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均纯收入在2501——4000元的低收入农户80%以上人均纯收入超过6000元。

      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全市村庄普遍得到整治,农村新社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生产要素和公共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立高效公平的城乡创业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健康服务体系和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农村人人享有良好的教育机会、医疗服务和养老保障。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形成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

      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民民主权利有效保障,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到202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21000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

      

      2.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下半年将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加快农村改革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做好下半年工作具有关键性、全局性的意义。一要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并在此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推进宅基地置换、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政策意见,促使这项改革顺利推进。二要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加大农贷授信和农户创业贷款力度,进一步做好“惠农卡”发放和农户小额贷款等试点工作。三要继续抓好村庄整治,全面完成70个一般整治村和15个污水治理专项整治村的整治计划。四要认真落实“扩权强镇”政策,完善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办法,为中心镇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五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农业生产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农村来料加工业,抓好个私集聚区提档升级。深入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加快扶贫项目建设。

      

      3.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我市抓好十大惠民工程建设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以“十大惠民工程”建设为载体,认真做好各项改善民生工作,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一要着力稳定就业,完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技能培训,确保全市就业局势稳定。二要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在整体推进五大社会保险、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落实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行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三要加快社会事业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提升市民文明程度。加大农村教育、学前教育投入,继续改善城乡办学条件。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设,加强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抓好计生工作,促进优生优育。四要继续抓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旧住宅区改造、联网公路和安保设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4.我市推进城乡统筹配置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哪几方面的改革?

      答:(一)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二)探索农村宅基地置换改革。(三)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四)促进统筹城乡就业改革。(五)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改革。(六)深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七)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八)探索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5.我市在加大粮油种植直接补贴力度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继续执行国家农资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等政策,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对乡镇上报的分户实际种粮面积进行抽查核实,由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审核后的数据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资金,以确保国家农资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真正按种粮面积及时足额落实到种粮农户。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和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实际种植面积,在继续执行省财政给予每亩20元直接补贴(按省定包干基数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每亩直接补贴10元。继续执行油菜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政策,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对种植列入省定补贴范围的水稻主导品种或省推荐水稻新品种的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经市农业局、财政局核定后,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0元的良种补贴。

      

      6.我市在加大水稻机械插秧和统防统治补贴力度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大力推广应用水稻机械插秧、油菜机械收获技术和植保统防统治。在继续执行省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和对接受植保合作社或注册开展植保服务的粮食、农机合作社统防统治服务的农民,继续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给予补贴,执行省定每亩40元补贴标准。

      

      7.我市在培育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深入实施“十龙企业带动战略”,扶持茶叶、花木、蔬菜、香榧、油茶、竹笋、长毛兔等十大农产品,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市财政安排100万元,对当年实际设备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绍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2%左右予以贴息;凡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林业)龙头企业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鼓励园林绿化企业提档升级,凡当年新晋升到一级资质的,每家企业补助20万元;新晋升到二级资质的,每家企业补助10万元。

      

      8.我市在扶优扶强农业主导产业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市财政安排200万元,重点扶持茶叶、花木两大产业。对当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茶叶、花木相关基地、大户、企业、市场,按当年生产经营所上缴税费(除增值税外)的地方留成部分予以补助,上缴税费超出确定补助额度的,由市林业局按比例返还。

      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茶叶、香榧等产业的集群品牌建设和浙江省十大名茶的评比;100万元用于老茶园无性系良种化改造、香榧示范基地建设;50万元用于新建茶叶集聚小区、青叶市场和补助集聚小区电价。

      市财政安排300万元用于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其中100万元用于兴林富民示范基地。基地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以奖代补的办法。

      市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于农业主导产业块状发展和高效生态农业基地的提质升档。

      鼓励发展设施栽培农业,市财政安排50万元对新发展连片钢管大棚蔬菜每亩给予3000元左右的补助。

      

      9.我市在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市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管。凡被认定为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国家级绿色食品的,分别奖励8000元、2万元;通过国家有机食品认证的,奖励1万元;通过省级和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的,分别奖励5000元、1万元,上述奖励同一企业系列产品(基地)只能享受一次。凡被省、绍兴市评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现代畜牧生态养殖小区的,分别奖励5万元和3万元。凡被省、绍兴市评为动物防疫建设示范乡镇的,分别奖励3万元和2万元。鼓励茶叶企业参加QS认证,凡通过认证的,每家补助3万元。鼓励到市外开设“越乡龙井”专卖店,每新设一家符合建设标准的给予1-3万元的补助,具体建设及补助标准由市林业局制订并实施。

      10.我市在加大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市财政安排120万元用于农产品的推介推销。主要是用于举办嵊州农产品上海等地展示会,参加省、绍兴市等各级农产品展示展销和营销推介、品牌宣传及市场拓展。其中参加国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每次补助2万元,在境外开设农产品专卖店,每家补助2万元,新注册境外农产品商标,每个补助3万元(以国外证照为准);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到省会以上城市开设农产品专卖店、配货中心,每新设一家补助5000元(以当地营业执照为准)。鼓励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运销农产品,对当年销售额名列全市前十位的每位给予1万元的奖励。

      市财政安排90万元专门用于市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具体由市供销社负责。

      

      11.2009年我市个私工业集聚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组织开展个私工业集聚区“30强”考核评比活动,力争使全年个私经济新增投入增长10%;新发展家庭个私工业企业1000家;新建个私工业集聚区20个以上,扩建个私工业集聚区10个以上;新增入区企业200家以上;新培育30家左右个私工业企业成为规上企业。加强个私企业创业素质培训,提升个私工业集聚区的建设水平和个私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推进个私工业集聚区的有效集聚和规范运作。

      

      12.对于获得“30强”和优胜单位的个私工业集聚区有什么奖励、补助办法?

      答:对获得“30强”和优胜单位的个私工业集聚区予以奖励、补助,奖励、补助款在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拨付给所在乡镇(街道),主要用于个私工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5%可以用于奖励给个私工业集聚区所在地村书记和主任个人。

      (1)对获得“30强”个私工业集聚区的奖励

      获得“30强”的确定为重点个私工业集聚区,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分别给予16万元、12万元、8万元的奖励。

      (2)对优胜单位的补助

      获得优胜单位的确定为一般个私工业集聚区,每个给予3万元的补助(最多不超过15个)。

      (3)对市个私办开展创业助动的补助

      专门安排30万元资金补助给市个私办,专项用于个私企业的创业项目对接、创业创新培训、政策法规书籍编印和融资对接等活动。

      13.我市在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1)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准入条件。按行业特点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时的公司注册资本限额。除一人有限公司外,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注册资本超过3万元的,可在首次出资20%的基础上,2年内按规定分期到位。

      (2)实施税费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2年内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除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创办符合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同等政策优惠。

      (3)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和扶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创业。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通过商业贷款筹集创业启动资金的,市财政实行全额贴息,贴息贷款上限为3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

      (4)开发委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高校毕业生设立创业平台。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建园资助。市科创中心要主动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并给予使用场地和启动经费等方面的主持。

      

      14.我市在推进家电下乡工作中对实施时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品种和产品最高销售限价等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1)实施时间。从2009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31日止,暂定4年。

      (2)补贴对象。凡具有我市农业户口(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确认)的所有人员,在经我市商贸部门确认备案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3)补贴标准。财政补贴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其中国家财政补贴80%,省级财政补贴20%),在实施家电下乡期间,我市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暂按2台(件)执行(国家若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件数执行)。

      (4)补贴品种和产品最高销售限价。纳入家电下乡的产品暂定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空调、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六类。销售的最高限价为:彩电20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洗衣机2000元、手机1000元、空调2500元、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售价待商务部、财政部确定招标方式后另行下达。若国家增加家电下乡产品品种,我市将及时进行调整。

      

      15.我市在200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对参保品种,参保对象,保险金额和费率,保费补贴等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1)参保品种。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2009年继续开设能繁母猪、奶牛、油菜、水稻、蔬菜(瓜果)钢管大棚、露地西瓜、鸡(鸭)、林木、生猪九个险种。

      (2)参保对象。能繁母猪、奶牛、油菜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所有农户。水稻、蔬菜(瓜果)钢管大棚、露地西瓜、生猪、鸡鸭的参保对象按照原试点参保条件不变。 

      林木火灾保险的对象是公益林,可以以全市为单位对公益林实行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的统保。林木综合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所有生态公益林、用材林、经济林和竹林种植经营户,其中经营面积100亩以上的可单独投保,散户以专业合作社或行政村为单位联户参保。

      (3)保险金额和费率。水稻、蔬菜(瓜果)钢管大棚、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费率和去年相同。生猪保险金额不变,费率提高到4.5%。露地西瓜保险金额统一为300元/亩,基础费率与去年相同。油菜的保险金额为300元/亩,基础费率为5%。 

      林木火灾保险金额和费率:保险金额200——800元/亩,基础费率为0.1%;林木综合保险金额及费率待省人保财险公司具体保险条款出台后另定。 

      (4)保费补贴。 

      1.水稻、油菜险种各级财政补贴9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5%,省财政补贴30%,市财政补贴25%,农户(个人)承担10%。 

      2.能繁母猪险种各级财政补贴80%,其中省财政补贴20%,市财政补贴60%,农户(个人)承担20%。 

      3.奶牛险种各级财政补贴60%,农户(个人)承担40%。 

      4.露地西瓜、蔬菜(瓜果)钢管大棚、林木险种的财政补贴45%,农户(个人)承担55%。 

      5.生猪、鸡(鸭)险种财政补贴65%,农户(个人)承担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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