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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栗坡县2017年度夏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2017年第3号

    信息发布者:南油村委会
    2017-05-13 19:27:59    来源:麻栗坡县食品安全局   转载

    进入夏季,随着气温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和生命安全,依据《麻栗坡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发布夏季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一、预防野生菌中毒

    野生菌类营养价值高,而且口感好,因此成为人们的口中佳肴。夏秋季节是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多发期,野生菌中毒临床表现为剧烈恶心、呕吐、腹痛,出现烦燥、幻视、幻听等症状。如果中毒严重,对人体损害极大,会引发急性肝肾功能衰竭或导致休克甚至死亡的肝坏死和溶血性中毒。

    家庭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采摘或选购自己不熟悉的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的,食用野生菌不要混杂,最好每次食用一种。加工时应先放在沸水中煮35分钟,捞出后再用清水漂洗后再炒食。食用野生菌后如有恶心、头晕、呕吐、视物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治疗。医疗机构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禁餐饮业、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用餐食堂、宴席承办单位、农村自办宴席等加工食用野生菌。

    二、预防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

    草乌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已将其列入毒性中药材,我县有许多群众有煮食草乌、附片等中药材的习惯,还有部分群众喜欢到集市上购买流动摊点销售的中草药材泡制药酒,自行医治颈椎病、风湿病等病症的情况,此类情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若食用草乌、附片后,出现口、唇、舌发麻,脸部及皮肤发痒或有蚂蚁爬行感,恶心、发慌等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到医院进行救治。全县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为原料的食品;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

    三、预防吊浆粑中毒

    吊浆粑是广大农村的一种传统食物。其制作方法很特殊,通常用各种粗粮(玉米、糯米、五谷米等)放于水中浸泡315天,在加工制作吊浆面过程中,由于农村卫生条件普遍较差,加之夏季气温高、湿度大,吊浆面中的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米酵菌酸)会污染酵米面(吊浆粑),并大量生长繁殖,食用后易发生吊浆粑中毒。发生吊浆粑中毒后,发病急,出现上腹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等,主要损坏人的肝、肾、心、脑等重要器官,并且发展迅速,病情严重者可导致死亡,病死率高达40~100%,至今尚无特效的治疗方法。

    家庭制备发酵谷类食品时要勤换水,保持卫生,保证食物无异味产生,制作好的玉米面要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避免受潮,存放时间也不能过长,最好的预防措施是不制作、不食用酵米面吊浆粑。发生吊浆粑中毒后要立即用手法或药物催吐,催吐后口服活性炭,并尽快到医院治疗,救治越及时,越能及早挽救患者生命。由于此病潜伏期长,因此凡与患者吃过同种食物的人,不论是否发病,一律送往医院观察、治疗。

    四、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由于夏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食物在制作、储运、出售过程中,处理不当会被细菌污染,食用这样的食物会导致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毒多以胃肠道症状为主,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

    广大群众在就餐时,要选择信誉度高、证照齐全的饭店,尽量选择煮熟煮透的食物,慎用生菜凉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喝生水,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用餐食堂必须认真检查厨房、原材料库房、操作间的相关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有效杜绝蝇、鼠携带病菌污染食材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

    五、预防四季豆、发芽土豆和霉烂变质食品中毒。

    目前正值四季豆上市季节,食用四季豆时必须充分加热,煮熟焖透,切忌急火短时嫩炒,集体食堂尽可能不要采购面豆等四季豆类作为蔬菜食用,严禁学校食堂加工食用面豆等四季豆类蔬菜。土豆在发芽或未成熟时,含有毒物质龙葵素,摄入后易引起中毒。群众应注意把马铃薯贮藏在低温、无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不使用发芽的和青皮土豆制作菜肴;家庭食用青皮土豆时,应至少削去0.2厘米厚度的皮肉并制熟、煮透,烧煮时可加入少许醋,能够破坏毒素。

    六、预防食用野果野菜中毒

    进入夏季,越来越多的野果野菜逐渐成熟,部分食物滋味鲜美,营养丰富,可以做成各种可口的菜,制成许多香甜的果酱和调料,吃起来都很美,确实是人们的好食料。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野菜野果都能吃,有许多野菜野果有毒,不小心吃了会叫人中毒。中了毒的人,有的身上发肿、呕吐、拉肚子,有的手脚麻木、抽筋、昏迷不醒,严重的还会死亡。

    在采食野果野菜时,不能仅凭味道的酸、甜、苦、辣来判断,因为有毒的东西不见得都有怪味,很容易误食,比如马桑果、红蘑菇等。虽然许多野生植物毒性极小,少吃可以,一次吃多了,或者连续长时间吃,也会使人中毒,所以,有一些可以吃的野菜野果也不能多吃。若误食了有毒的野菜野果,可以用棉签或手指轻搔一下病人的喉咙,或者给病人喝些温开水、盐开水或生鸡蛋清,设法使他把有毒的食物吐出来,吐了以后,要给病人喝些稀面糊,保护胃。对于中毒较重的人,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以免产生严重的后果。

    七、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要谨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聚就餐等餐饮服务单位要预防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或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不采购或使用病死的禽畜肉。要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持加工环境整洁,工具容器和餐饮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减少食品污染环节。加工食品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即做即卖;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聚就餐等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加工制售四季豆、野生菌和发芽土豆等。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托幼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学校食堂和群体性聚餐要做好每餐菜肴留样并记录。

    八、加大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力度

    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的作用,坚持申报备案制度,指导群众科学烹调、合理膳食,强化宴席食品安全督查,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九、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案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意识。

    麻栗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在治疗急救病人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查处食物中毒事件。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若发生中毒事件,及时向当地卫生院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8766629319)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电话:08766622847)。

     

     

                        麻栗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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